各参选机构:
我公司拟对第三期ABS合作律师事务所开展选聘,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参选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(一)项目名称:湘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第三期ABS;
(二)服务内容:为湘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第三期ABS提供资产包尽调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务相关配套服务;
(三)服务时限:以合同约定为准;
(四)限价要求:服务费打包总价格≤25万元;
(五)质量要求:服务成果需符合ABS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同时满足公司 ABS 发行及监管部门备案要求,确保项目顺利发行。
二、报名条件要求
(一)在中国境内(不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依法注册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连续存续满3年(截至 2025年9月),且2022年6月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(以行政监管部门处罚公告、司法判决等为准)
(二)具备ABS发行相关服务资质,拥有履行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
(三)拥有良好商业信誉,近3年(2022-2024 年)财务会计制度健全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(以 “信用中国”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)
(四)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、监管政策及本项目具体要求
(五)近两年参与ABS相关服务成功案例不少于15笔。三、报名文件要求
(一)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 /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参选函(模版见附件);
(二)基础资料: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;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,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;ABS 相关业务资质证书复印件(加盖公章);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(需包含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,加盖公章);
(三)服务方案: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、工作流程及时限安排;服务团队组成(含人员姓名、职务、学历、职称、从业年限、相关项目经验);收费报价(需明确费率 、总费用金额、收费方式及计算公式,报价不得超过限价);
(四)服务经验:2024年度参与ABS发行个数以及总金额;近期ABS相关服务成功案例(至少3笔);2023年至今得奖情况等;
(五)合规情况说明:2022年至今,受到的行政监管处罚、行业自律处分等情况(如有,需提供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及整改情况说明;如无,需出具无处罚声明函)。
四、评选标准
(一)评审方法
综合评分法。
(二)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
评审后按汇总平均法计算得分,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,得分相同的,按报价指标得分高低顺序排列。排名第一的中介机构为初步拟选单位,排名第二的为拟补充单位。
五、报名及选聘流程时间安排
(一)报名及提交文件时间
1.报名方式:网上报名,报名单位于2025年12月23日下午5:00前提供《参选函》盖章扫描文件发送至dingjie@xxleasing.com邮箱;
2.报名文件接收方式:报名材料一式两份,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如下地址:
收件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7E;
收件人:丁杰 13816779825
(二)比选流程时间
1.2025年12月18日,发布公开比选公告;
2.2025年12月18日—12月23日,接受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报名及收集比选文件;
3.2025年12月25日下午17:00前接受报名单位纸质比选文件;
4.2025年12月29日进行评审。
(三)评审结果审批阶段
评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内部审批确定最终比选结果。
(四)选聘结果公告
2026年1月6日,发布公开比选结果公告。
六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湘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
联系人:丁杰 13816779825
联系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7E
附件:参选函
湘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18日
附件
参 选 函
致:湘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
我公司(以下简称“参选方”)已仔细阅读《湘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第三期ABS合作律师事务所选聘的通知》及相关文件,完全知悉项目要求,现就参与贵公司第三期 ABS 项目中介机构比选事宜,作出如下承诺:
1.参选方提交的报名文件包含正本 1 份、副本 1 份,所有文件均真实、完整、有效,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公章。
2.参选方承诺提供的服务内容完全符合贵公司第三期 ABS 项目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确保服务质量。
3.参选方已充分理解并认同比选报名条件、评审标准、服务要求等全部内容,自愿遵守比选规则。
4.参选方保证报名文件中所有信息(含资质、业绩、财务数据等)真实、可靠、准确,不存在虚假陈述、隐瞒重要事实或侵权情形。若因文件真实性、准确性或侵权问题导致贵公司或第三方损失,参选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,与贵公司无关。
5.若参选方中选,将按参选方案及贵公司要求签订服务合同,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,按质、按量、按期提供服务,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标准。
6.参选方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与贵公司高管无配偶、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;参选方与贵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利害关系(如关联关系、利益输送等)。若存在上述情况,参选方自愿放弃参选资格,已中选的,中选结果无效。
特此承诺!
参选人(公章):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(签字或盖章):
日期: 年 月 日